装修押金不退,抵缴物业费到底合理吗? 不合理,也不合法!装修押金就是押金,物业费是物业费,一码归一码。除非是你本来就无理由欠缴物业费,否则物业无权预收你的物业费,用押金抵物业费。但是,你说的这种事情却又比较常见。很多物业很强势,尤其是新楼盘的物业,一般都是开发商下属子公司,或者与开发商有密切关系的。按道理说,物业是为业主服务的,但是现实却却有很多是相反的,部分物业根本没有服务意识,从老板到员工到保安一个个牛得不得了,有点事情比业主横多了。有些物业想着法子捞钱,将公共活动区域划为停车位出租收费,将架空层改成门面,还有的套取房屋维修基金。很多小区为了更换物业,想要成立业委会,都处处受阻。现在,我所住的小区就是,成立业委会筹备组,成员都是跟物业有关系的。所以,我觉得,现在物业的相关法律规范还不够,物业的行为应该有明文规范,物业的财务收支应该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物业要切实为业主管好家!
最低0.27元开通文库会员,查看完整内容>;原发布者:wzr1977shuai业委会筹备组的性质及工作职责介绍一、业委会筹备组的性质 业委会筹备组是为了争取业主的利益,维护业主应享有的权利,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由街道办、社区居委会、房开公司、业主代表组成的,专门为成立业主委员会而临时组建的班子。二、业委会筹备组的工作职责(一)组织候选人报名及公示会议材料。筹备组发出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的通知(通知上应当载明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的条件、方式、领取报名表的时间和地点等事项,报名时间为一般3-7日,并公示以下相关材料:1、《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征求意见稿);2、《管理规约》(征求意见稿);3、成立业主大会、首届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办法(征求意见稿);4、选票(样本);5、业主的总投票权数(即专有部分物业总建筑面积和业主总人数);6、其他应当公示的材料。(二)验核候选人的业主身份及资格条件。筹备组依照规定对所有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业主身份和资格条件进行验核,经半数以上筹备组成员签名确认后,将所有候选人的材料原件如实报送房管部门进行复核。(三)公布候选人名单。筹备组将符合条件候选人的相关材料在小区内公布3-7日,如业主在。
欠物业费能进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吗
成立小区业委会要什么条件
房子是你买的,你为什么要交物业费? 一.首先要说明下物业是怎么来的:是由于1860年英国工业革命,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造成了对住房的大量需求。而无效的管理及人为破坏导致房产大量损毁,使得拥有房产进行租赁的租赁主们大量财产损失。于是就有以为叫OctaviaHill(奥克维娅·希尔)的夫人通过为租户提供服务收取报酬,进而提升居住质量盈利,成就了早期的物业雏形。二.我国是什么时候开始成立物业公司及为什么成立物业公司。1.为什么成立物业公司:①之前的住宅都是国家分配型住宅,大部分的楼房都是国有企业的职工房(改革开放前的居住形式),产权是公司的,职工只有使用权。具体谁住哪个房子得根据参加工作时间及工作部门决定,职工无权自主选择。因为产权是公司的,所以相应的服务和维护都需要由公司提供,职工只要在企业工作,为企业提供效益,住房是福利之一,但住楼房还是平房得根据岗位和工龄还有与领导的关系决定了。②因为改革开放使得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了,但因为这部分有了闲钱的人没有正式工作,所以也没有分配房屋的权利,只能住在类似无固定住所的贫民窟中,急切想改变生活环境(那个时候还不能随便买地建房子,除非去农村,但在全国人民都拼命想要城市户口的时候回到农村代表着什么。
怎么快速成立小区业主委员会,对抗不作为物业? 成立业委会快不了,基本的程序必须要有…我们小区是这样操作的:首届的话,首先要与社区和开发商联系,并找5个以上单数的筹备组成员,由社区出具成立业委会筹备组的公示公告,公示期为7-15天。然后由筹备组成员编写“业主公约(草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业委会候选人资格规则”“业委会候选人自荐表”“业委会候选人推荐表”等,前三个需要公示15天。期间所有满足要求的业主均自荐或推荐成为候选人。下一步,候选人资格公示,这个一般是7天。公示候选人资格的同时要告知召开业主大会的时间!召开业主大会,很多业主不会来,就需要筹备组成员去上门请业主投票。这个要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才能通过(业主户数和产权面积)。统计票数,公示投票结果(又是七天)。完了到社区填备案表等资料,请社区相关人员签字,到街道办盖章后,街道办会出具备案证明资料。这个时候才是真正成立业委会了!业务会内部召开会议分配各自的责任,确定主任和副主任。有些小区公共收益需走公帐,则需要持街道办的备案证开银行公帐户,刻业委会公章!确定业委会工作章程,日常管理细则。做好帐目记录 会议记录等等!设立业委会办公室等,发布正式版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
请问各位大侠:成立业委会前期,业委会筹备组经费来源从何处来? 《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规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等地方性 法规也规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交付使用前,依照与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协商确定的具体标准,将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经费交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由业主大会筹备组使用。
业主委员会办公经费用标准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