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为进一步推进蔬菜种业发展,加快商业化育种进程,提升蔬菜种业的科技创新能力、企业竞争能力,寿光制订出台了《关于加快蔬菜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构建以产业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基地为依托、产学研相结合、“育繁推一体化”的蔬菜种子产业体系,带动寿光蔬菜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对种业创新企业进行扶持。对引进的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企业以及寿光研发型企业、院校,在寿光建设研发中心或者育繁基地的,其所需建设用地出让后按成本价结算,对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青苗补偿和地面附着物拆迁所需资金由市财政给予50%补贴;对省级及以上科研事业单位或育繁推一体化企业在寿光建立独立法人种业研发机构,其法人或机构研发负责人是国家或省级学术带头人,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研发机构科研人员10人以上,博士或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在机构占40%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5年内每年给予50万元研发经费;对入驻国家现代蔬菜种业创新创业基地研发中心,且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获批潍坊市级及以上研发中心或者实验室的育种研发单位建设的研发中心,每年研发中心部分的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给予等额补助,每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资金20万元;对2013年以来建立科研平台,积极争创并成功获得国家级、省级、潍坊市级“科研(技术)中心”或者实验室认定的,未享受本级补贴的,一次性分别给予企业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补贴奖励,同一单位以最高一级申报,不进行重复补贴。为鼓励企业开展种业研发工作,对已享受补贴的科研平台进行升级的,按照升级前后的补贴差额进行二次补贴;对获得新品种保护权的,每个品种在上级补助基础上给予20万元补贴奖励;对建立种质资源库并正常运营,储存种质资源5000份以上的企业,每年给予10万元经费支持。
对繁育加工推广进行扶持。对于建立20亩以上的南繁基地并在省南繁站备案,正常开展种子繁育工作的企业,每年按照每亩1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每个企业每年补贴资金不超过50万元;对购置先进的种子精选、包衣、烘干、消毒、分装等加工设备或者生产线的,单台价值超过20万元以上的核心先进设备,给予实际价格15%的财政补贴,每个企业一次性补贴不超过50万元;对积极申报并认定为中国蔬菜种业信用骨干企业、AAA级、AA级、A级信用企业的,一次性分别给予企业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补贴奖励。以上奖励实行核减机制,为鼓励企业提升信用等级,对已享受补贴的企业,信用等级提升后,按照升级前后的补贴差额进行补贴奖励;对企业自主研发的品种,年销售额超过30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资金奖励;年销售额超过5000万元的,一次性给予400万元的资金奖励;年销售额超过1亿元的,一次性给予1000万元的资金奖励。
对招引企业进行扶持。对落户寿光注册蔬菜种业企业,年营业额达到1亿元以上,投资项目符合山东省“双招双引”现代高效农业考核标准的,认定为总部型企业。对认定为总部型企业的,享受500万元的一次性落户补贴。经认定为总部型企业后,被评为世界1000强、国内500强企业、民营企业100强的,奖励1000万元。总部企业在沪深两市或者创业板上市,额外享受最高500万元的上市奖励。对寿光新获得全国及全球蔬菜种业品牌排名前10的,分别奖励200万元、500万元;对持有蔬菜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A证的种业企业落户寿光或寿光企业取得A证的,一次性给予企业50万元奖励;对持有蔬菜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E证和F证的种业企业落户寿光或寿光企业取得E证和F证的,一次性给予企业20万元奖励。
对人才进行扶持。支持蔬菜种业研发机构和高等院校通过兼职、挂职、签订合同等方式,与育种企业开展人才合作交流。鼓励蔬菜种业研发机构和高等院校科研人员到企业从事商业化育种工作;在寿光创新创业发展的育种专家人才,入选重点人才工程的,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给予30万元至300万元的综合资助。
记者 单昱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