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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清算期间法人不再存续 民法总则规定清算期间法人主体资格是什么

2020-09-30知识11

民法总则法人的清算法人不再存续吗 清算期间,法人为清算法人,法人人格依然存在,但只能在清算事项范围内从事活动。民法总则第七十二条 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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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清算期间法人不再存续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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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规定清算期间法人不再存续对吗? 企业由于资金链断开,或者股票突然下跌亏损过多,又或者负债过高,导致企业不得不宣布破产。企业解散后,按民法总则规定需要进行法人清算。有的人可能会想问民法总则规定。

民法总则规定清算期间法人不再存续吗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和现代公司制的改革,不断有大小公司建立,提供了就业机会,也促进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但是,在公司管理的过程中,稍有不慎就可能会导致。

民法总则规定清算期间法人不再存续吗 清算期间,法人为清算法人,法人人格依然存在,但只能在清算事项范围内从复事活动。民法总则第七十二条 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制的活动。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根据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zhidao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根据《民法总则》规定,法人解散的,除合并和分立的情形外,什么应当及时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七十条 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2113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的董事、理事等5261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4102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扩展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六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1653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法人的权力专机构决议解散;(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属)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民法总则清算期间法人还存续吗 新的民法总则颁布,一些规定也有了新的变化,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这个资料是关于公司法人的问题,其实对于公司法人,作为普通老百姓来说了解的并不是太多,毕竟我们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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