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为难的劳动问题 这家公司也太黑了点吧,不用怕.还不信没王法了.首先,虽然没签劳动合同,但事实劳动关系已经构成,单位没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正当理由不能将你辞退,单位所说的劳动合同假如根本不存在,到期一说就是无稽之谈.你只要保留好你的工作证,工资卡等证据就可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不用怕的.对于单位无理由的辞退,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求恢复原来的劳动关系,并且补签劳动合同,获得一些赔偿金.假如说你也不想在那个公司呆下去了,那么你可以获得两倍的经济补偿金(正常的经济补偿金是做满一年给你一个月工资).如果单位提供假合同,你也不用怕,劳动合同上必须有你的签名才有效,假如他伪造签名你可以要求进行笔迹鉴定,不用担心的.对于这样的黑心企业就要坚决和它斗争,希望你的维权之路顺利
在向国有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财产过程中XX能不能将对方控股股东(地方国资委)追加为被执行人?
对周瑜这个人的看法 周瑜(175-210)字公瑾,东吴四英将第一位,庐江舒城人。幼年与孙策相识,结为生死之交。后孙策脱离袁术自立后,周瑜投奔孙策。在孙策平定江东的战争中起到了谋士和武将的双重作用。遗憾的是,千百年之后,这个人成为了当时还默默无闻的诸葛亮的垫背人,周瑜成了心胸狭窄的代名词,实在另英雄难瞑目,天下志士扼腕!其实,历史上根本不存在任何有关周瑜心胸狭小,以及诸葛亮三气周瑜的记载,《周瑜传》,《三国志》及其注里周瑜还是被江东人士尊重的勇谋志士,到了明朝就成了罗贯中笔下小肚鸡肠的笑料,而诸葛亮成了有大将风范的才子,其实这完全出于罗贯中一相情愿的杜撰。作为赤壁之战的主角周瑜是一位光彩照人的少年英雄形象。而根据小说《三国演义》的描写,赤壁之战的主角应当是诸葛亮,周瑜不过是作为衬托诸葛亮智谋形象的配角而已,是一个气量狭小之人。那么,历史上的周瑜究竟是一个具有怎样性格的英雄呢?我的说辞未必有说服力,让我们一起看看着名的历史评论家,厦门大学教授易中天先生是怎么说的吧:“周瑜24岁的时候就被孙策任命为建威中郎将,吴中呼为周郎,就是当时他们这个地方的人都管他叫周郎。“郎”是小伙子的意思,这个时候呼他们为郎有赞美的意思,。
三月三南方都有什么习俗,北方人重视三月三吗? 三月三又被古人称为上巳节,在南方有吃荠菜煮鸡蛋的风俗。这是因为荠菜鸡蛋均富有营养,二者炖在一起煮,对人的身体会更有益,所以这个习俗代代相传。在北方地区,人们会在河南新郑市举行黄帝故里拜祖大典,因为相传农历三月初三是中华人文始祖轩辕黄帝的诞辰,现在,新郑黄帝拜祖祭典已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
蒙元给古代中国带来了什么? 这个问题很有讨论价值。赋税方面。明朝人范濂《云间据目钞·记赋役》中写道:“元入中国,定天下田税.赋虽轻,不足法也。明朝人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岁入》中也有类似的话:“前元取民最轻,固不可法。明朝的史学大家谈迁认为元朝的江南人生活得最快活,因为赋税最轻,而明朝最重。谈迁在《纪文·上大司农陈素庵书》:“自唐以来,江南号为殷富。宋时亩税一斗;【元有天下,令田税无过亩三升,吴民大乐业】,元统、至元之间,吴中富盛闻天下。【自明初没入张氏故臣及土豪田,按其私租籍征之,亩至八斗,而民始困。【盖吴中之民,莫乐于元,莫困于明】,非治有升降,田赋轻重使然也。法律方面。《忽必烈汗:他的生活和他的时代》《剑桥辽西夏金元史》当然,以上资料无不证明元朝律法宽松,但是这时候肯定有人跳出来拿所谓的“四等人”、“蒙古人打汉人,汉人不能还手”以及“蒙古人扎死汉人赔驴价的谣言说事了”,这里给科普一下。至于所谓的四等人制,不好意思,元朝没有任何一份官方文件记录了什么人分四等,在《元史》里也没有对战。四等人最早的说法,出自屠寄的《蒙兀儿史记》,“于时大别人为四等,曰蒙兀儿,曰色目,曰汉人,曰南人”。这是四等人最早的说法,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