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网讯 日前,遵义市正安县一位村民,因不满村里修路占用了土地及烤烟房,于是向法院起诉。不过,在调解过程中该村民突然思想转变,不仅不要村里同意赔偿的2000元,还主动撤回了起诉。
帮村民恢复供电
这位村民梁某,家住正安县庙塘镇某村。此前,为了深入巩固脱贫攻坚战果,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里决定对梁某所在村民组的进组公路进行扩建和硬化,需无偿占用部分村民的土地圈舍。
根据规划,梁某的烤烟房及部分土地,也需被无偿占用建路。村委召集群众会商讨修路事宜时,群众会讨论后同意无偿占地修路,但原告因故未能参加。
当施工方修建完公路后,梁某发现,不仅自己的烤烟房及部分土地被占用,供电也被中断了,便找到村委会协商。几经协商未果,8月中旬,梁某将村委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土地及烤烟房损失共计20250元,并且恢复供电。
正安法院法官介绍,该案一头涉及国家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一头涉及人民群众的个人合法权益,为化解纠纷,他们决定现场调查。
现在公路已经建成,村委会当时管公路的负责人已调离该村。法官说,几经波折,他们终于将双方组织在一起,并邀请部分村民参加调解。
经调解,村委会表示愿意赔偿梁某损失2000元。在法官充分释明社会效果后,梁某也认识到,修路既方便了大家,也方便了自己,于是主动放弃赔偿并撤回起诉,无偿支持该公益行为。9月16日下午,法庭现场协调供电部门、村委对其中断的供电进行了恢复。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黄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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